个体经营户一年多了没有办税务登记,工商局还显示经营异常,可以补办税务登记吗?罚款多少? 2025-02-24 01:31:03 咸阳税务代办 25℃ 0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