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国家税务局始建于1994年9月,坐落在泾阳县泾干大街西段,作为管理本县国家税收的主要部门,其职责涵盖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各类税收的征收管理,以及出口退税业务的办理。该税务局共有109名工作人员,其中62人为党员,75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39人,他们负责监管全县约2000余家企业的税收工作。
在咸阳市国税局和当地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泾阳县国税局始终遵循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治税理念。以“文化奠基、科技强税、高点定位、协调发展”为工作方针,他们的税收收入在“十一五”期间显著增长,从2005年的5029万元提升到2010年的32373万元,增长了6.44倍,对地方财政贡献率达到了60.88%,创造了历史性的税收收入记录。同时,他们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五年间减免税收14378万元,办理出口退税1186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推动了就业。
这一系列成就使泾阳县国税局荣获多项荣誉,如“陕西省文明单位”、“全省财贸系统诚信服务最佳单位”等,还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十佳办税服务厅”、“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活动省级标兵单位”等。他们在预防职务犯罪、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方面也表现出色,连续获得“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以及“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的肯定,为泾阳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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