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
如果不年检,企业会进入工商局黑名单。同时,企业法人的信用也将受到影响,不能坐火车、飞机和老赖欠款差不多,以后买房等都有限制。
扩展资料
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2014年2月19日,工商总局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企业年检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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