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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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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以下为本人所在地税务机关网站资料,仅供参考。
一、业务概述(参考业务规程的业务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申请抵扣的,由销货方到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开具。(货运专票参照专票管理)
二、设定依据(参考业务规程的政策依据)
《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
三、申请条件
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的纳税人
四、办理材料(根据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合并填写)
1、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
五、税务机关承诺时限(参考业务规程)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六、办理地点(全市通办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具体部门,可参考原办税指南)
全市通办
七、办理流程(部分项目外网办税指南中有流程图,可以参考)

温馨提示: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办税人员实名办税业务范围的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在XX市范围内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各项涉税业务,应出示身份证件原件并经验证通过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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